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(浙教办函〔2023〕349号)、《关于印发《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“优秀毕业生”评比办法》的通知》(浙安院〔2023〕111号)文件精神及规定,经学生本人申请,安全管理学院评审小组评议,拟推荐丁小钊等26名同学、徐晴等19名同学参加2024届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复评,特此公示。
公示期:2024年3月15日至3月17日
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联系安全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(昌期楼-416)
联系人:金都老师
联系电话:15858583761